首页 疫苗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试行)(2013年) 第七章 试验用疫苗管理 第二十八条 疫苗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试行)(2013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七章 试验用疫苗管理 第二十八条 疫苗临床试验负责机构应指导各试验现场制定试验用疫苗的管理制度,试验用疫苗的接收、保管、配制、回收、退还/销毁的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