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 第四章 激励措施 第三十二条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激励措施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支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费用给予补助。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