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03年) 发布机关 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外交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外经贸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科学院、国家外专局 效力 现行有效 (二〇〇三年二月十九日) 一、 联席会议的职责 二、 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 三、 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四、 联席会议的工作要求 (一) 各成员单位在联席会议召开前提出会议议题,经人事部会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后,提交联席会议讨论。 (二) 联席会议结束后,就会议主要内容形成文字纪要,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 (三) 会议做出的决定,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四)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