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2010年) 第三章 审查和许可 第二十六条 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2010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审查和许可 第二十六条 已经向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申请审查,但尚未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送审机构不得向其他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转移送审。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