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2023年) 第八章 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2023年) 第八章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原电力工业部发布的《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规定》(电综〔1998〕第211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