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2006年) 第一章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2006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第二条 电网运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电网使用者和相关单位应当共同维护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条 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第四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依法对电网运行实施监管。 第五条 本规则适用于省级以上调度机构及其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企业、电网使用者和相关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安装调试、研究开发等单位。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