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试行)(2014年) 第六章 风险管控与其他工作的衔接 第二十四条 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试行)(2014年) 第二十四条 第六章 风险管控与其他工作的衔接 第二十四条 风险管控应当与应急管理相结合,通过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形成多元化应急物资储备方式,控制和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