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影艺术档案管理规定(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电影艺术档案管理规定(2010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给予奖励: 为发展电影艺术档案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 收集、整理、保管、修复电影艺术档案有显著成绩的; 提供电影艺术档案获得显著效益的; 将重要或者珍贵电影艺术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第六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