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影艺术档案管理规定(2010年) 第四章 移交、捐赠和寄存 第二十八条 电影艺术档案管理规定(2010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移交、捐赠和寄存 第二十八条 国家鼓励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电影艺术档案保护社会基金,专门用于电影艺术档案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