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2004年) 第一章 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2004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加快发展电影产业,培育市场主体,规范市场准入,增强电影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促进社会主义电影业繁荣,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根…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境内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经营电影制作、发行、放映、进出口业务及境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参与经营电影制作、放映业务的资格准入管理。 第三条 国家对电影制作、发行、放映、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许可制度。 第四条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为全国电影制片、发行、放映、进出口经营资格准入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