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5年)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5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违法从事进网作业的行为,有权向许可机关举报,许可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