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章 风险管理 第五十三条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五十三条 第三章 风险管理 第五十三条 金融机构应针对电子银行业务发展与管理的实际情况,制订多层次的培训计划,对电子银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进行持续培训。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