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 第五十九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营机构未按照本办法和技术规范规定履行初始录入信息验证义务,造成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目录 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