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 第三章 电子招标 第十九条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电子招标 第十九条 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应当标准化、格式化,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文本的要求。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