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 第二章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第十四条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第十四条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验证初始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并确保数据电文不被篡改、不遗漏和可追溯。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