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印章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电子印章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组织)〕的法定名称章,以法定名称冠名的内设机构章、分支机构章、业务专用章,以及用于单位(组织)事务办理的个人名章等电子印章的管理和应用活动。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