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印章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七章 电子印章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七章 第七章 违法违规责任 第三十条 受委托承担电子印章制作、备案等工作的单位,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作电子印章,未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管理义务,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 第三十一条 电子印章所有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二条 伪造、变造、冒用、盗用电子印章的,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三条 依照本办法对电子印章相关活动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不依法依规履行责任、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