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2008年) 第三章 出版管理 第二十八条 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2008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出版管理 第二十八条 已经批准出版的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若出版升级版本,须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五条提交申请材料,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