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2025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调峰服务是指经营主体为跟踪系统负荷的峰谷变化和可再生能源的出力变化,根据调度指令或出清结果调整发用电功率(包括设备启停)所提供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