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 第十四条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超过4米高度的车辆或机械通过架空电力线路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并经县级以上的电力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