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章 电力企业责任义务 第十条 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2022年) 第十条 第三章 电力企业责任义务 第十条 电力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信息报送工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其认定结果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况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行业部门。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