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五章 监理单位安全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监理单位安全责任 第三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制度,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人员安全职责以及相关工作安全监理措施和目标。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