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章 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第三十二条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特点、范围,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分包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