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章 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第三十条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需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新入场人员应当按规定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