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试行)(2003年) 第十一章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试行)(2003年)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各区域电力市场监管机构依据本规则拟定区域电力市场运营规则,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规则自2003年8月1日起试行。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