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2005年) 第一章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2005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力市场行为,依法维护电力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证电力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区域电力市场。 第三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负责区域电力市场运营的监督管理。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