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2025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市场经营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

按照市场规则参与电力市场,签订和履行电力交易合同、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或电费结算协议等合同或协议。

依法依规披露和提供支撑电力市场结算以及市场服务所需的相关数据。

获取、查看结算依据及电费账单,按规定时间核对并确认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负责向电网企业提供用于资金收付的银行账户,按规定向电网企业支付或收取款项,完成电费收付。

配合电网企业做好自身相关关口计量装置的改造、验收、现场检查、故障处理等工作。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根据《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电费结算。

售电公司根据用户授权掌握其历史用电信息,可在电力交易机构或电网企业平台进行数据查询和下载。

按规定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履约保函、保证金或其他结算担保品等。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