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2024年) 第八章 监管措施 第三十四条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2024年) 第三十四条 第八章 监管措施 第三十四条 电力监管机构可以对电力交易主体不履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等失信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依法依规纳入信用体系,归集至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实施与其失信程度相对应的分级分类监管。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