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2024年) 第一章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2024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障电力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力市场监管。 第三条 国家能源局依照本办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履行全国电力市场监管职责。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的电力市场监管。 第四条 电力市场监管依法进行,并遵循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则。 第五条 电力市场监管的对象为电力市场成员。电力市场成员应当自觉遵守有关电力市场的法规、规章。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举报,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及时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