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章 电力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电力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监督指导电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