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2012年) 第六条 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2012年) 第六条 第六条 下列事故由电监会组织事故调查组: 国务院授权组织调查的特别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 电监会认为有必要调查的较大事故。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