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2012年) 第二十六条 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2012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根据现场调查、原因分析、性质判断和责任认定等情况,撰写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应当符合《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并附具有关证据材料和技术分析报告。 引用法条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2011)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