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2012年) 第十条 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2012年) 第十条 第十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与所调查的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有关责任人员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