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十一条 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