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2022年) 第七章 网络安全 第四十一条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2022年) 第四十一条 第七章 网络安全 第四十一条 电力企业应当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健全网络安全组织体系,设立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及监督机构,加快各级网络安全专业人员配备;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数据安全制度,加强网络安全审查、容灾备份、监测审计、态势感知、纵深防御、信任体系建设、供应链管理等工作;开展网络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提高网络安全监测分析与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