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2022年) 第四章 输变电可靠性管理 第二十七条 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2022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输变电可靠性管理 第二十七条 鼓励电力企业基于可靠性数据开展电力设备选型和运行维护工作,建立核心组部件溯源管理机制,优先选用高可靠性的输变电设备,鼓励开展状态检修,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