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2019年) 第二章 供电营业区 第九条 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和管理权限,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电力业务许可证》。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2019年) 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章 供电营业区 第九条 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和管理权限,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电力业务许可证》。 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制定。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