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2004年) 第二章 技术措施 第六条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2004年) 第六条 第二章 技术措施 第六条 在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之间必须设置经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横向单向安全隔离装置。 生产控制大区内部的安全区之间应当采用具有访问控制功能的设备、防火墙或者相当功能的设施,实现逻辑隔离。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