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2025年) 第四章 交易品种和价格机制 第一节 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2025年) 第一节 第四章 交易品种和价格机制 第一节 交易品种及交易方式 第二十五条 根据交易标的物执行周期不同,电力中长期交易包括数年、年度、月度、月内等不同交割周期的电能量交易。数年、年度、月度交易应定期开市,可探索连续开市;月内交易原则上按… 第二十六条 绿色电力交易(以下简称绿电交易)是指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以下简称绿电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电力交易品种,交易电力同时提供国家核发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 第二十七条 绿电交易主要包括跨省跨区绿电交易(含跨电网经营区绿电交易)、省内绿电交易,其中: 第二十八条 未履行的合同可全部或部分通过合同转让交易转让给第三方,相关权责一并转让。绿电合同转让交易需相关各方协商一致。 第二十九条 根据交易方式不同,电力中长期交易包括集中交易和双边协商交易,其中集中交易包括集中竞价交易、滚动撮合交易、挂牌交易等。 第三十条 同一经营主体可以选择买入或卖出电量,但在同一交易序列同一时段只能选择买入或卖出一种行为。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