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2020年) 第四章 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 第三十四条 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2020年) 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 第三十四条 以双边协商和滚动撮合形式开展的电力中长期交易鼓励连续开市,以集中竞价交易形式开展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应当实现定期开市。双边合同在双边交易申报截止时间前均可提交或者修改。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