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2020年) 第四章 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 第三十二条 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2020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 第三十二条 根据交易标的物执行周期不同,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包括年度(多年)电量交易(以某个或者多个年度的电量作为交易标的物,并分解到月)、月度电量交易(以某个月度的电量作为交易标的物)、月内(多日)电量交易(以月内剩余天数的电量或者特定天数的电量作为交易标的物)等针对不同交割周期的电量交易。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