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2020年) 第三章 市场注册、变更与注销 第三十条 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2020年) 第三十条 第三章 市场注册、变更与注销 第三十条 发电企业、电力用户、配售电企业根据交易需求和调度管理关系在相应的电力交易机构办理注册手续;售电公司自主选择一家电力交易机构办理注册手续。各电力交易机构共享注册信息,无须重复注册,按照相应省区的准入条件和市场规则参与交易。电力交易机构根据市场主体注册情况向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政府引入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备案,并通过政府指定网站和电力交易机构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