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2020年) 第三章 市场注册、变更与注销 第二十四条 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2020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市场注册、变更与注销 第二十四条 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办理注册手续时应当关联用电户号等实际用电信息,并提供必要的单位名称、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 参与批发交易的市场主体,应当办理数字安全证书或者采取同等安全等级的身份认证手段。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