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2020年) 第一百一十三条

第一百一十三条 市场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市场主体注册准入以及退出情况,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信用评价信息等;

发电设备信息,包括发电企业的类型、所属集团、装机容量、检修停运情况,项目投产(退役)计划、投产(退役)情况等;

电网运行信息,电网安全运行的主要约束条件、电网重要运行方式的变化情况,电网各断面(设备)、各路径可用输电容量,必开必停机组组合和发电量需求,以及导致断面(设备)限额变化的停电检修等;

市场交易类信息,包括年、季、月电力电量平衡预测分析情况,非市场化电量规模以及交易总电量安排、计划分解,各类交易的总成交电量和成交均价,安全校核结果以及原因等;

交易执行信息,包括交易计划执行总体情况,计划执行调整以及原因,市场干预情况等;

结算类信息,包括合同结算总体完成情况,差额资金每月的盈亏和分摊情况;

其他政策法规要求对市场主体公开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