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信网间互联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 第十章 电信网间互联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 第十章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由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