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信建设管理办法(2002年) 第四章 电信建设市场管理 第二十四条 电信建设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电信建设市场管理 第二十四条 信息产业部对全国电信建设市场、电信建设工程质量、招标投标等电信建设活动以及通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电信建设市场、电信建设工程质量、招标投标等电信建设活动,以及通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