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2008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2008年) 第四十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草案)》的说明〔略〕 第六章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