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2009年) 3 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2009年) 3 3 质量检测 3.1 收购的生鲜乳应留存样品,并做好采样编号、记录登记。样品应冷冻保存,并至少保留10天,便于质量溯源和责任追究。 3.2 应按照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对生鲜乳进行常规检测。应有与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 2.6.4 目录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