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调动地方发展生猪产业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有关文件及财政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