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 第二章 生猪定点屠宰 第五条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 第五条 第二章 生猪定点屠宰 第五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设置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 目录 第六条